红网时刻新闻2月9日讯(记者 贺露燕 吴思静)近日,益阳一位网友在红网《问法湖南》栏目反映,其新房尚未入住,也未使用任何家电,却接到物业通知称房屋严重漏水,积水已渗至楼下数层。经排查,漏水源头为刚安装的热水器,室内定制衣柜、房门等家具因此被泡损坏。事后商家仅同意维修热水器,拒绝承担其他财产损失,双方协商陷入僵局。此类因家电产品缺陷引发的财产损失纠纷并不少见。消费者购买安装的产品尚未使用,便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并导致损失,责任应如何划分?损失应由谁承担?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。律师解析:产品缺陷致损,生产者与销售者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刘俊律师指出,本案中热水器在正常安装后、未经使用即发生漏水,很可能属于产品本身存在材料、工艺或设计等方面的缺陷。该缺陷直接导致消费者财产受损,并